建筑业营改增后什么情况下开发票用3%税率?下面是关于营改增后建筑业开票的内容,欢迎参考。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以上政策适用于2016年5月1日后哦!
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意:以上政策适用于2017年5月1日后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注意:以上政策适用于2017年7月1日后哦!
营改增建筑业外出经营如何开具发票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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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建筑企业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在收到工程款的当天,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并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外出经营如何开具发票和缴纳增值税呢?
一、相关政策法规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五条(二)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预缴税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预缴、开具发票、申报的具体操作
假设:建设服务工程款(含税)1000万,分包工程200万,购进材料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0万。
1、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的:
(1)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1000-200)/(1+11%)×2%=14.41(万元)
取得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完税凭证
(2)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
1000/(1+11%)×11%-(200/(1+11%)×11%+60)-14.41=4.87(万元)
(3)发票开具
在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00万元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
(1)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1000-200)/(1+3%)×3%=23.3(万元)
取得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完税凭证
(2)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
(1000-200)/(1+3%)×3%-23.3=0(万元)
(3)发票开具
在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00万元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
(1)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1000-200)/(1+3%)×3%=23.3(万元)
取得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完税凭证
(2)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
(1000-200)/(1+3%)×3%-23.3=0(万元)
(3)发票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00万元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建筑业营改增的经典常识性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因此,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一般纳税人(施工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采购业务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建议不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方给业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一般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二、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是否可以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可以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提示:不论分包方采用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方法、分包方提供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主要属于建筑服务分包,都可以扣除。
三、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按照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剩余税款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缴纳还是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7号)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四、建筑服务中其他建筑服务包括什么内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开票的技巧
一 违约金和罚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当分包收取总包人的违约金时,则必须向总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金。总包收取分包人的违约金,则向分包人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包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下分包人应承担的罚款,则向分包人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 分包工程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一般在施工分包工程中,有四种类型的发票开具技巧。
第一、如果分包人是个人,只能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只能抵扣3%;
第二、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第三、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
三 当收取业主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时
首先什么是价外费用?纳税人的营业额又是怎么计算的?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营改增之后,当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时,依据税法的规定,是一种价外费用,必须向房地产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 业主扣留质量保证金和从工程款中抵扣的水电费用时
营改增之后,当房地产企业扣留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和从工程款中抵扣的水电费用时,建筑企业必须一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房地产公司;因为质量保证金和建筑企业施工所用的水电费是一部分,如果业主是非房地产企业,那么必须向非房地产企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 当与业主已经办理工程进度结算,但是未收到工程结算款
工程完工,当施工企业与业主已经办理了工程进度结算,但是并没有收到工程价款,这时候应该怎么来开具发票呢?以工程结算书里面有没有明确未来收款的时间,分为两种开票形式。
第一种是明确了未来收款的时间,则等到今后收到工程款时,给业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只针对已经收到的工程款部分开增值税发票给业主。
第二种是没有明确未来收款的时间,则给业主开全额结算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 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人员给施工企业时
当施工企业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劳务人员时,劳务企业向施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必须分别注明: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后劳务企业向施工企业收取全部价款,应该全额开具发票,并且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中分别注明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七 施工企业租用机械设备时
建筑施工企业部不同的纳税人租用机械设备时,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也不同。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向个人租赁建筑设备时,则个人到税务主管当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公司抵扣3%的税率;
第二种是向工程租赁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租赁建筑设备,则租赁公司给建筑公司开11%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种是向工程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租赁建筑设备,则租赁公司给建筑公司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 沙石料的发票开具技巧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想获得沙石料的发票,必须到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沙石厂去采购沙石料,才可以获得17%的增值税抵扣。当然也可以到当地税务主管当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金,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和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九 项目经理负责制下的发票开具技巧
营改增之后,为了让建筑施工企业避开税收风险,项目部的材料采购必须与货款支付相分离,项目部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部门进行审查签订,经相关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依照采购合同付款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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